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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30 01:47:12河北省应莹-ying微博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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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莹-ying微博最新消息

审理法院认为,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“好意同乘”行为。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,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,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据此,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,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;其余18934元,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;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,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,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。最终判决: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%部分的赔偿责任,赔偿颜某5680元。应莹-ying微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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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莹-ying微博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,又要达到什么目标?景汉朝指出,从改革内容看,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“由小到大”“由简单到复杂”的历程,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、纠纷少、案件少,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,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“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——庭审方式改革——审判方式改革——诉讼制度改革——司法体制改革——政治体制改革”的发展脉络,这一轨迹与逻辑,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,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,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。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,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。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,提高司法公信力,树立司法权威,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。应莹-ying微博

“晴天一身土,雨天一身泥”成为历史,“出门水泥路,抬脚上客车”的梦想变为现实,生动折射“人民交通为人民”的发展理念。农村地区交通事业的历史性成就,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、努力满足人民对美好出行的需求结出的宝贵硕果。修人民最想修的路,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问题,推动农村公路事业沿着服务农业、造福农村、惠及农民的发展方向阔步前行,才能让人民群众共享交通发展成果,奋力实现农村公路由“通”到“畅”再到“好”的转变。《应莹-ying微博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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